2025-01-23 16:49
根据《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可知“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10月17日备案成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帝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名上海帝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9年10月16日已到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怠于履行管理人义务,且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为异常经营状态被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已对本基金失去管理能力,亦不再主动管理本基金。由于本基金尚有未完结的诉讼案件,急需更换基金管理人以便代表基金处理相关事务。
鉴于此,虽基金管理人已被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公示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但代表本基金份额50%以上(含5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据《基金合同》第十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四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第二项“代表基金份额50%以上(含 5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份额持有人代表。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50%以上(含5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应于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内容约定,于2024年12月12日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关于召开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提议申请书》,要求基金管理人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更换基金管理人等事项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审议。代表基金份额50%以上(含5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24年12月12日向基金管理人寄送的EMS快递文件(即《关于召开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提议申请书》)因无人接收予以退回,直至2024年12月29日基金管理人未进行任何回复。
2024年12月30日,代表本基金合计持有基金份额54.64%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自行以通讯方式召集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在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官网(http://www.chzfund.com)及2024年12月30日《中华工商时报》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通知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4日止;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视频方式,出示身份证件与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公证人员确认表决意见,并通过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电子签约平台以电子签名的签署方式签署表决票的,视为出席会议并完成表决;会议表决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2日止,书面表决票收票截至时间(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电子签约平台签署书面表决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17:00。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七条“基金份额持有人召开条件”第二项“通讯方式开会,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份额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基金总份额2/3以上(含2/3)的,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本次大会在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电子签约平台签署书面表决票的核查结果如下:
在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电子签约平台签署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30万份,占基金份额总额1830万份的94.54%,符合《基金法》、《基金合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八条“表决”第三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更换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应当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全体通过。”
本次大会在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电子签约平台签署书面表决票方式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1730万份,0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聘请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及服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1730万份,0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对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本次资金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1730万份,0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选举投资人代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1730万份,0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对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成立清算小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1730万份,0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对帝德四号私募投资基金垫付维权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1730万份,0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万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决议!
日期: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