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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1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冠汇世纪长盈15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21日,冠汇世纪长盈15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下称“本基金”)合计持有45.83%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就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提议,截至2024年6月3日,提议人未收到管理人的任何回复。

2024年6月6日,代表本基金合计持有份额45.83%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由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会议以网站公告和报纸公告方式召集通知,网站公告地址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zfund.com)的“公司公告”栏,时间: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止;2024年6月11日报纸公告刊登于《中国商报》“05市场”版。

2024年6月26日14:00点,本次大会于上海市闵行区申贵路989弄1号虹桥汇T9法务大厦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召开,主持人为闫艳美律师。

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990万份,占基金份额总额3600万份的83.0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冠汇世纪长盈15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大会所审议事项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冠汇世纪长盈15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990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聘请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及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990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对“冠汇世纪长盈15号契约型私募基金”进行清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990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对“冠汇世纪长盈15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前期各项维权费用垫付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990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选举费振义、刘文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990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参与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议案通过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冠汇世纪长盈15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满足法定生效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