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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爆雷怎么办?国内首例变更管理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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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国内应该是私募基金中的首例了。


华夏尧舜禹旅游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尧舜禹基金”)在原来的私募管理人失联之后,在合规的程序下,投资人通过投票选取了新的基金管理人且日前已经获得了法院认可。


 

私募管理人失联之后,变更私募管理人这事让很多业内人士听了之后感到很惊奇,“以前还真没听说过这样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更换的。”

 

尧舜禹基金是已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注销的中隆华夏(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隆华夏基金”)发行的一款宣传规模为2亿元,期限为2年的私募股权基金产品。该公司2018年4月1日被中基协列入失联名单,8月10日,因失联被基金业协会注销。

 

根据相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原基金管理人失联甚至被注销的情况下,要清算、追缴基金财产,需要选举一个新的基金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规定,在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相关章节中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包括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职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在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等事项上,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时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开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操作上来看,公募基金关于投资人更换管理人的操作流程,是适合私募的

 

因此,在托管人中信证券的召集下,尧舜禹基金投资人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了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泽荣耀”)为新的基金管理人,并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中基协以新管理人的身份成功备案,为全国首例。

 

日前,法院对追缴尧舜禹基金财产案件的判决,也认可了该案中新的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法院认为,该管理人变更程序从形式上符合相关要件,更换管理人经过了涉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再结合本案相关事实,对新管理人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主张予以支持。

 

“五一假期前,我们与证监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节后,我们将形成正式的汇报材料,向证监会汇报正在处理的项目进展及需要解决的困难。证监会也表示将全力为此类爆雷基金市场化合规合法的解决方案研究对应的措施、提供必要且合理的支持。”恒泽荣耀总经理姚晔表示。

 

此外,姚晔也对媒体提到,在尧舜禹案件判决后,中基协对于爆雷基金处置中的更换管理人的流程进行了合理的优化,形成了一整套新基金管理人对爆雷基金的接管及清退的机制

 

从需要提交的材料来看,中基协要求:一、新管理人情况说明及承诺函;二、持有人大会决议;三、托管人同意函;四、新的基金合同;五、新管理承诺函:承诺在变更成为基金管理人后,只对基金进行项目回收清算,即不新增基金投资者、投资项目及投资规模,并承诺不变相新开展资金业务。

 

2018年6月,涉及200多亿元的阜兴案爆发,私募爆雷才进入大众视野。在这之后,私募爆雷不断,雷潮中大部分都是中小私募,其中也不乏有50亿元以上的大私募。

 

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按要求,私募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意味着这是一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游戏,但现实并非如此,一旦私募爆雷,这群“百万门槛投资者”就沦为“富人韭菜”,维权之路也注定艰难。

 

而国内首例在原管理人失联后,成功变更管理人的成功样本,也给雷声隆隆的私募行业带来了一定指引作用,相关变更案例也在陆续出现。

 

如今,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模式也正在日益成熟。业内人士表示,在尧舜禹基金案件中,中基协完善了失联管理人的强制变更和公示程序,法院对变更后新管理人承继权利与义务也进行了司法确认。这些为投资者涉及爆雷基金时,提供了新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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