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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00:00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要求,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

          2.《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起草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

附件2:《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