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17:44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2月9日成立,2018年2月27日备案成功,基金管理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泽荣耀”),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
鉴于,本基金所投项目公司“上海深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一套商业房产(位于上海市四川北路过街楼、地下室等商业房产,房地产权证号为:沪(2023)虹字不动产权第008376号)。为了实现本基金清算退出,需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变现后再分配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审议本基金底层资产的处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新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恒泽荣耀作为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最迟应于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通知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本次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会议召开通知:
(1)通知方式: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址:http://www.chzfund.com/及恒泽荣耀微信公众号;
(2)通知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7日止。
2.、本次会议召开形式:
(1)会议召开方式:以邮寄表决票的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具书面表决意见并邮寄送达给基金管理人的,视为出席了会议。
(2)书面表决票收票截至时间:2023年10月7日24:00。
(3)书面表决票收件地址及收件人: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B2102室
收件人:钱莹
联系电话:19825166552
注:使用EMS邮寄
(4)会议表决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9月12日,已签署《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新基金合同》,且将投资款支付至指定募集账户的合格投资人,在未中途赎回或退出的情况下,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须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须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须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通知“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通知“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附受托人本人一手执已签署表决票、一手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显示个人身份信息面)的彩色照片一张。
五、授权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参与本次大会投票,可以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代理人参与投票。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授权,授权方式及程序具体如下:
(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五,下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该授权委托书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通过同一种方式或书面以外的其他不同方式进行有效授权,无论授权意向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多次授权且授权时间相同但授权意见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六、计票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一同类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票代表其持有的各类别份额的表决意见。
2.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详见附件四。
七、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计票监督人员,恒泽荣耀对通过通讯方式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进行统计和清点;
2.清点投票后,恒泽荣耀根据计票结果形成决议文件,并公布于其公司网址。
八、决议生效条件
1.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份额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基金总份额2/3以上(含2/3)的,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更换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应当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全体通过。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基金管理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均有约束力。该等决议内容通知至基金托管人之日起,对基金托管人有约束力。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有约束力;该等决议内容通知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日起,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约束力。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
3.律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通知时间: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十、附件
附件一、《审议关于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附件二、《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表决票注意事项及材料清单》
附件四、《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效力认定程序和标准》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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