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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1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誉稳盈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17日开始,国誉稳盈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合计持有68.05%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就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提议,2023年3月18日,向基金合同中载明的基金管理人地址寄送的EMS快递文件已被签收,截至2023年3月30日,提议人未收到管理人的任何回复。

 

2023年3月31日,代表本基金合计持有份额68.05%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由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会议以网站公告方式召集通知,网址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hzfund.com,公告期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2日。

 

2023年4月23日上午10点,本次大会于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虹桥万科中心LG1层28/30(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召开,主持人为北京初亭(苏州)律师事务所殷东树律师。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450万份,占基金份额总额3600万份的68.0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誉稳盈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大会所审议事项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国誉稳盈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45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聘请北京初亭(苏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及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45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对国誉稳盈一号私募投资基金进行清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45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对国誉稳盈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各项维权费用垫付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245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本议案以赞成份额数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基金份额数的100%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全部通过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誉稳盈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满足法定生效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肆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