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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15:27

嘉兴名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于2023年2月4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2楼会议室召开合伙企业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已经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登报、网络公告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合伙人。

本次会议应出席合伙人4人,实际出席合伙人3人,出席合伙人所持份额超过合伙企业实缴份额的2/3。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因合伙企业被(2022)浙0402民初1960号、(2022)浙04民终3505号判决书判令解散,且根据上述判决书,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弘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经退伙。

故根据《嘉兴名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现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有限合伙人“佳禾正声瑞业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佳禾正声瑞业二号私募投资基金”、“睿泽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召集合伙人会议,审议确认嘉兴名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清算人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清算人后,将依法刻制清算人印鉴,并向各政府机关及主管单位履行相应的行政手续,回收合伙企业公章、印鉴、财务账簿及全部证照,依法履行清算人义务,清点并依法处置合伙企业资产,追索合伙企业债务,并根据合伙协议进行分配。

 

大会审议议案及审议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合伙人及/或受托代表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482487797.3份赞成,0份反对,0份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嘉兴名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清算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