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3 11:50
根据《怀安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园壹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怀安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园壹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以邮寄表决票方式通讯开会,书面表决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以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由于疫情原因,本次会议表决开票计票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进行。
一、本次会议表决开票计票及监督人员对表决材料核查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收件人刘宁于2021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期间共收到基金份额持有人邮寄的材料41份。
根据基金合同,因之前第一次邮寄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4787万份,占本基金总份额比例低于1/2,参与该第一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未达到《基金合同》关于通讯开会的要求,无法作出有效表决。召集人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含1/3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现邮寄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5711万份,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已经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1/3以上,达到召开条件。
二、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2/3)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本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计票结果,参会表决的同意份额已经达到各项议案通过的表决比例。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更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变更基金管理费的议案。决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前海恒泽荣耀(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变更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手续。基金管理费变更为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第一年内回款的按照可分配金额3%标准计提,第二年及以后回款的按照5%标准计提,至基金清算完成之日。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托管人由基金财产向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先行支付 50万元基金管理费(提前完成清算则不再退还),其余基金管理费在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分配前由基金财产支付;若由于 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则由管理人与份额持有人另行协商解决。
2、通过了关于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的议案。决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由变更后的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成员由变更后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人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基金清算及分配事宜,必要时可以聘请工作人员、律师、会计师等协助处理清算相关的财产梳理、投资退出、追缴基金财产、进行诉讼仲裁、编制清算报告等事务。
3、通过了关于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议案。聘请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及本次基金管理人变更相关事宜、基金清算相关事宜及为代表基金进行的诉讼或仲裁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由本次大会召集人代表或变更后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相关法律服务合同,律师费用由基金财产支付。
4、通过了关于本次大会部分律师费用垫付处理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部分律师费用将由本次大会召集人垫付,在基金投资回收后,在基金财产优先返还垫付资金及按照年利率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召集人将根据以上决议与有关机构进行对接和推动本基金进行清算的下一步工作,特此告知。
怀安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园壹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召集人
2021 年 9 月 8 日